儿童安全问题,一直在讨论一直在争论,其实,更应该讨论更应该争论的,难道不是孩子的监护人,也就是孩子的父母么?
就像一定要在上海动物园展厅里给婴儿喂奶的老乡一样,婴儿能懂什么啊,他饿了就会哭,可是婴儿不懂事,婴儿的监护人也和婴儿一样不懂事吗?
明文规定了展厅里不允许,告知了有哺乳室,而且事后还有网友去实地勘测只要走3分钟就到,可是婴儿的监护人就是不听,就是要喂奶,就是要堵住通道,就是要抢夺对他们拍摄取证的手机。
那么,这样再去讨论婴儿饿了就会哭有意思么?不是更应该讨论婴儿的监护人么?这次上海动物园喂奶事件,不管有多少人参与,不管有多少种的观点,你看到过有谁去骂小婴儿的么?有谁去谴责小婴儿了么?
至少,这样的帖子我是一个都没有看到过,大家针对的都是婴儿的监护人,因为大家都有共识,小孩子不懂事。
展开剩余60%小孩子不懂事,所以,才更需要小孩子的监护人懂事啊,要是小孩子的监护人和小孩子一样不懂事,那么,悲剧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,后悔莫及。
这样因为“不懂事”而发生的悲剧,而失去的生命,很多了。
这几天,媒体上又爆出云南大理那里的案例了,上海电视台昨晚的《夜线约见》还做了个专访,请来了资深驾校教练和律师来做讲解嘉宾,来讨论这个案例,虽然已经是老生常谈也没有多少新鲜劲,但是,那么多的监护人就是不知道他们对于孩子的职责,好像电视台做这个专访的宗旨也是这个意思。
事件是,路边的商家把彩色灯光打到路面上,小男孩好玩,去躺在马路中央的光影里,让光影照在自己身上,类似于迷彩服一般。
恰巧开来了一辆快递公司的卡车,开得很慢,司机后来说的降速了,也打了拐弯灯,但是看小男孩的位置又是个视觉盲区,何况小男孩身处光影里躺在地上,就算不是视觉盲区也很难发现光影里会躺着一个人,更何况在常识里这也不太可能,就相当于自己找死。
悲剧就这样发生了,送医院医治没能抢救过来,小男孩死了。
按报道里说的,后续还在处理之中,责任认定还在处理之中。
也像律师说的,路人没有提醒的义务,所以不能去责怪他没有提醒,他也没有这个责任。最大的责任是孩子的监护人。
很多网友都为这个卡车司机叫屈,他何错之有呢?如果认定他也有责任,那真是很冤枉了。之前上海有过案例,行人乱穿马路被撞身亡,责任全部自负,开车把他撞死的司机无责,这个事情还上了央视新闻,被认作是法治的一个进步。
云南大理这个事件,也是应该小男孩和小男孩的监护人责任全部自负,开车把小男孩碾压致死的司机无责。
小孩子不懂事,大人呢,也就是小孩子的监护人也一样不懂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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